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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学唱传唱校歌《梦想花开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年11月13日  浏览人数:  文章作者:

关于组织学唱传唱校歌《梦想花开》的通知

2018-11-09 13:38:01 单位:党委宣传部 浏览1390次


各学院、各部门:
今年以来, 经过歌词征集与评选、作曲编曲、试唱录音、MV制作、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,校歌《梦想花开》已于9月26日正式发布,校歌MV于10中旬修改完成,并在校园网主页、校报、官方微信等展示。校歌是大学精神的诗意表达和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。为使广大师生熟悉校歌、喜爱校歌、传唱校歌,进一步激发爱校荣校情怀,繁荣校园文化生活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集体学唱校歌活动
各学院的传唱学唱活动,可以聘请艺术学院专业教师进行指导。可从校园网主页下载校歌进行转发,向师生印发歌词歌谱,做到师生会唱、人人乐唱。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,开展大学生“唱响校歌”比赛等活动。校园网、电子屏将择优播放,并推荐至学校综合性文艺演出展演。
二、自觉强化校歌传唱意识
各学院要积极行动,把传唱校歌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师生文体活动、党团日活动、主题班会以及有关庆典、文艺表演等集体活动中,在适宜场合,利用各种机会传唱推广校歌,做到入心入脑。
三、创新开展传唱校歌载体
各学院可通过组织录制传唱校歌小视频、组织在音乐平台发表传唱校歌作品、举办校歌演唱比赛等多种多样传唱校歌形式,以喜闻乐见、生动活泼的方式广泛开展传唱校歌,唱响校歌,让校歌深入人心,人人知晓会唱。
四、关于校歌的使用说明
使用校歌应以学校发布的统一版本为标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校歌歌词歌谱,不得以改变校歌歌词歌谱为形式组织开展活动。
请各学院提高思想认识,抓好组织实施,并以学唱传唱校歌为契机,引导广大师生传承财大精神,弘扬财大文化,凝聚财大力量。各学院的学唱传唱校歌方案,请于11月25号前报校团委。
本学期末,将进行学唱传唱活动总结,对各优秀组织单位、优秀形式、优秀视频进行表彰。
联系人:杨静
联系方式:0531-88198903
报送邮箱:sdcjdxtw@163.com
特此通知。

党委宣传部
校团委
艺术学院
2018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