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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4年11月13日  浏览人数:  文章作者:保卫处

各教学院部(科研机构)、各职能部门、各教辅单位:

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,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,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》(鲁政办发明电〔2014〕76号)和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安字〔2014〕4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做好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

当前,即将进入冬季火灾高发期。元旦、春节、元宵节等节日密集,节庆活动频繁,用火、用电、用气量大量增加,导致火灾发生的因素大幅增多,防火形势十分严峻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、复杂性,牢固树立以人为本、安全发展、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要求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,认真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,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,全面进行部署推动。各单位、各部门一定要树立“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场所必须管安全”的观念,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抓好火灾预防,全力整治火灾隐患,防范火灾事故发生。

二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
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以人员密集场所、高层及地下建筑为重点,保持排查整治火灾的高压态势,实施动态预警监管。全面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和管理情况,并建立详细的工作、信息台账,切实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结合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,彻底整治商业密集区、施工工地、“多合一”、“九小场所”等消防重点,加强综合治理,严防小场所发生大问题。对排查发现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,从严整治,并督促落实整改计划、措施和责任,对逾期未改的要责令停业整改。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机制,实行有奖举报,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。

三、继续强化消防基础建设和管理
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按照《消防工作考核办法》(国办发〔2013〕16号)要求,强化各项消防安全基础建设,将公共场所消防设施管理、义务消防员队伍建设、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,进一步完善考评和问责机制。深入推进消防安全“网格化”管理,逐级划分消防监管网格,明确监管责任人员和监管职责,强化工作落实,构建群防群治的工作体系。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快消火栓、消防取水设施增补、修建工作,相关单位、部门要督促物业管理公司、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,严格落实维修保养责任,确保完好有效。

四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
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认真贯彻《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(2011-2015)》,以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》为基础,结合冬季火灾特点,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。各部门、单位要以“找火灾隐患,保家庭平安”为主题、以“全社会参与,往家庭聚焦”为导向,积极开展“119”消防日和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,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,利用报刊、广播、网络、宣传栏等媒体开展消防宣传,通过发布公告、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布防火警示、提示信息,广泛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,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、用电、用气、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。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(单位)要组织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培训,各学院要集中开展一次疏散学生演练,提高学生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。

山东财经大学

2014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