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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2018级新生落户手续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年09月06日  浏览人数:  文章作者:

关于办理2018级新生落户手续的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党委保卫部、安全管理处


各学院:
    根据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,党委保卫部、安全管理处现开始办理2018级新生(含研究生)的落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    一、根据山东省公安厅《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》要求,2018级新生(含研究生)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集体户。
    二、落户手续
    (一)以学院为单位分类收取需落户学生的“录取通知书”和“户口迁移证”(省外生源)或“户口登记卡”(省内生源)。并填写:《2017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》(附件1,文件交换提取码:5846),电子版与打印件盖章后与“录取通知书”和“户口登记卡”一起报送。
    (二)各学院根据所在校区分别办理落户手续(以各学院办公所在地为准)。
    1.燕山校区:会计学院、工商管理学院、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公共管理学院、统计学院、法学院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、艺术学院。
    户口迁移地址为: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。
    2.舜耕校区:经济学院、财政税务学院、金融学院、保险学院、国际经贸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、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体育学院。
    户口迁移地址为:山东财经大学(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舜玉路派出所)。
    ⒊研究生户口各学院按本科生要求单独报送。
    (三)分类收取材料
    山东省生源学生:录取通知书;户口登记卡(原家庭户口本内的本人页)原件。
  省外生源学生:录取通知书;户口迁移证。
    注:将需迁户口学生的“录取通知书”与“户口迁移证”或“户口登记卡”一一对应,即一份“户口迁移证”或“户口登记卡”与一份“录取通知书”对应,放在一起。并用铅笔在“户口迁移证”或“户口登记卡”的右上角写明本人身高。
    三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手续
    (一)济南市历下区、市中区、天桥区、槐荫区、历城区、长清区以外地区不迁户口的学生(含研究生)需要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。
    (二)根据所在校区,各学院以班为单位填写电子版:《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(燕山校区)》(附件2)或《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(舜耕校区)》(附件3)。《信息登记表》内已有信息为固定项,填表时直接复制即可,不要随意变更文件格式。各班填写完信息及时报送。
    (三)信息登记半年或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学生可以按需申领《居住证》。燕山校区在学校斜对面燕山警务室办理,舜耕校区去舜玉路派出所办理,办理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。
    四、注意事项
    (一) “户口迁移证”和“户口登记卡”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证件,不得涂改、损坏。凡填写有误的,要重新更换新的“户口迁移证”,私自涂改迁移证作废。本通知要求注明的信息一律使用铅笔填写。
    (二) “户口迁移证”和“户口登记卡”必须与“入学通知书”上的名称(所有汉字),居民身份证号码与填写的“出生日期”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。
    (三)“户口迁移证”中,原住址须标明所在地性质,即:“城镇”或“乡村”。
    (四)“户口迁移证”必须是电脑打印,字迹清晰。手工填写必须注明原因,骑缝线上应填有编号,否则不予办理落户手续。
    (五)济南市公安部门可以办理居住证及异地身份证等便民手续,不在济南购房的学生不建议将户口迁入学校,在校时户口除毕业、退学、开除不可以迁出,毕业时学校不保留户口。
    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19日前,将“录取通知书”、“户口迁移证”或“户口登记卡”、《2018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》报送至学校党委保卫部、安全管理处户籍科。
    燕山校区:办公楼804房间,电话:88525846,内线:65846
    舜耕校区:办公楼1007房间,电话:82911166,内线:71166
    户口迁入的学生可关注党委保卫部、安全管理处微信公众号:平安山财大,微信号:Safety-sdufe随时了解落户动态。


    附件1:2018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.xls
    附件2: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(舜耕校区) .xls
    附件3:山东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(燕山校区) .xls

 

党委保卫部、安全管理处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9月5日